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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印发《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间:2017-10-11   浏览次数:1524

日前,广东省肇庆市《肇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肇庆市目标在今年年底,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基本建立政府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据了解,近年肇庆市先后出台《肇庆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肇庆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等,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成立肇庆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本次印发的《实施方案》不仅要求肇庆市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分工,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惩戒和约束失信行为机制,还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形成联合奖惩协同机制。肇庆市将鼓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记录各类主体信用信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会员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评价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红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使用。在扩大信用信息采集的基础上,肇庆市将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要在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肇庆”网站公开,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对诚信典型、诚信市场主体等,肇庆市相关部门将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或实行“绿色通道”,鼓励有关部门在融资等方面为其提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优惠或便利。

与此同时,肇庆市将通过信息共享,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实施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并建立司法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肇庆市各地、各相关部门于今年6月起,梳理重点领域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名单及其信用记录,定期报送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市级平台交换到省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树立“诚信兴商”理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督力度,增强公民诚实守信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氛围,从而推动诚信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