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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制度 激活企业“生命线”

发布日间:2020-10-25   浏览次数:589

诚信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近日,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方式及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优化营商环境。该《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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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关注点】依托3亿条信用信息为企业自动打分

据了解,信用评价采取信用评分和直接判定相结合的方式,《办法》共设定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及6种直接判定情形。

信用评分方面,区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区信用平台,按照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一定期限内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自动对企业赋分,形成评价结果,并实现动态更新。

目前已归集超过3亿条信用信息,涉及32个部门,覆盖红黑名单、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司法记录、公用事业、社会保障、关系网络等领域,支撑信用评价的大数据分析、动态更新和信息溯源。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根据企业得分情况,结合定性判定规则,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

《办法》主要突出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激励,为A、B级企业提供简化审批环节和材料、降低检查频次等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营商环境获得感。同时,为信用状况不良的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请途径,引导企业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并及时调整其评价等级,保障企业权益。问题在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网友声音】

网友@哦下雨了收衣服:专项治理失信行为

【点评】

《办法》充分体现黄埔区在承诺制信任审批和政策兑现方面改革特色,将企业承诺信息和政策兑现记录纳入评价指标,并将相关信息应用于后续审批流程,全流程跟踪企业承诺履行情况,使承诺效力落到实处,提高企业守信意识。

为保证信用评分的落地推行,《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财政资金扶持、专项资金安排、表彰奖励、行业监管等业务时,需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查询和使用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并依法将其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条件或参考依据。

同时,黄埔区鼓励在“信易贷”、“信易租”等场景应用中使用评价结果,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制使用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考依据,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文章来自国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