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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惩戒失信企业 严重违约单位不得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发布日间:2020-09-27   浏览次数:529

近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公开发布通报,明确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失信惩戒,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通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承建江东大道(二期)生态长廊建设工程项目中无正当理由延误工期,经多次督促、约谈仍未整改到位,严重影响江东新区项目开发建设进度。自通报之日起,限制其在江东新区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项目。

据了解,为创一流营商环境,江东新区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三项审批事项实行企业告知承诺制,一天办结。江东新区管理局一次性告知企业要签订的承诺书内容,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提供虚假承诺或未信守承诺的企业,采取停工整改、撤销已发证照等措施,同时给予信用惩戒;对于严重违约或违规的单位列入江东新区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江东新区项目的投资建设。



--文章来自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