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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失信惩戒促公职人员主动履义务

发布日间:2020-08-30   浏览次数:566

“法官同志,今天我来还钱了,我受够了失信惩戒了,不想再被约谈了。”近日,某单位公务员张某来到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他也是一起历时五年执行老案的被执行人。

据悉,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张某以购房需要为由,向原告林某陆续借款合计人民币40万元。借款期满后张某归还了部分本金,余下30万元本金及利息却拖延未付。多次讨要无果后,林某于2015年3月将张某诉至沙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不料张某仅偿还了两个月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恢复了案件的执行,将张某纳入失信名单,由电视台、法院新媒体等方式曝光,同时通过单位约谈、扣划工资福利收入等方式督促其还款。近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张某终于向法律低下了头,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债务,请求解除对于他的限制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文章来自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