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间:2018-12-05 浏览次数:951
近日,一位行色匆匆的女子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将她的名字从失信名单中撤下,并解除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原来,此人便是一直不愿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被执行人仲某。仲某与王某生有两个儿子,两人离婚后,因孩子抚养问题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两个儿子由男方抚养,仲某每月支付给男方抚养费400元,直至两个儿子成年。然而,在判决生效后的2年时间里,仲某始终没有向王某支付抚养费。
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后,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进行网络查控,同时电话与仲某取得联系,但仲某一直借口在外地打工无法回家,不愿支付抚养费。
网络查控第二天,法官得到仲某在银行有几千元存款的信息,随即予以网上冻结。不久,仲某便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很快,仲某将抚养费如数存入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