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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者禁考公务员有双重意义

发布日间:2018-06-22   浏览次数:1204

禁考公务员”新政的全面落地。这一新政具有双重的重要意义。

首先,失信者禁考公务员,有利于规范公务员招录,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由于缺乏硬性标准,报考人员的道德评价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干扰,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失信者禁考公务员,让报考公务员的道德条件更加细化,划出了硬杠杠,公务员招录工作也更加规范。

其次,失信者禁考公务员,有利于震慑失信行为,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过去,对老赖的惩戒,大多是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这些固然能起到约束作用,但由于这些并非工作和生活的必需,惩戒效果有限。失信者禁考公务员则不同,这意味着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就业机会就会减少。不让高消费或许可以接受,但每个人都需要工作谋生。在“公务员热”高烧不退的背 景下,禁考公务员能够对失信者起到震慑作用,增强广大公众诚实守信的自觉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 奉献意识。推进诚信建设,既需要正面的教育引导,更离不开惩戒约束的倒逼作用。从限制高消 费,到限制招录公务员、取得荣誉称号和奖励,我们乐见失信惩戒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只有让失 信老赖无路可走,诚信社会才有出路。